兰州文理学院学生社团年审工作定量考核细则
日期:2025-06-10 | 来源:团委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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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学生社团年审工作定量考核细则
社团名称:
年审内容 | 支撑材料 | 得分 |
规章制度建设情况(8分) | 社团章程及内部管理等制度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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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构成及组织机构状况(6分) | 学生社团成员花名册(2分); 学生社团组织机构构成及职责分工(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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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建设情况(6分) | 学生社团团支部成员资格审核表(2分); 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配备齐全且分工明确(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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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情况(10分) | 团支部按照党团组织相关要求及时传达有关文件、会议精神(4分); 按照团委通知开展专题学习及主题团日活动等(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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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情况(22分) | 全体成员大会议程、内容及决议(每学期1次,每学年2次)(6分); 社团骨干会议记录(每月1次,每学年至少8次)(8分); 全体社团例会/培训会到场考勤情况(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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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活动开展情况(20-28分) | 社团本学年工作计划(2分);活动方案及应急预案(2分); 活动清单及工作总结(2分);社团纳新/换届申请书(2分); 《社团活动申报表》齐全(2分);学年内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10分)、5-8次(14分)、9次及以上(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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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工作情况(4分) | 经审批同意开展的活动有新闻稿及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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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内容 | 支撑材料 | 得分 |
负责人工作及学习情况(8分) | 教务系统打印的社团负责人上学期成绩单,无挂科(4分),挂科(0分); 社团负责人未违反校纪校规(4分),否则(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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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平台使用情况(“社团活力值”)(8分) | 以“部落”形式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及“社团活力值”截图,依据“社团活力值”的多少分别计2、4、6、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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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及获奖情况 (加分项,1-10分) | 1.社团个人获得与社团活动相关奖项或团体获奖证明(团体奖:校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7分;个人奖:校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 2.社团活动被校级以上媒体报道(3分); 3.社团成功申报校级及以上活动项目(校级3分,省级5分); 以上加分项若累计超过10分,以10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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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社团有无违纪违规情况 | 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年审结果确定为“不合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 2.违反《兰州文理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修订)》或本社团章程的; 3.连续三年在学生社团年审考核中排名后10%的; 4.参加学生社团的人数长期不足20人的; 5.每学年开展活动少于4次的; 6.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年审考核材料或年审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