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兰州文理学院2018年“活力团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12-13   |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团委   |  浏览:228 次 [ 字体:       ]

关于开展兰州文理学院2018年“活力团支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兰文理团发〔2018〕23号

 

各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高校共青团改革的精神,以及《兰州文理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现组织开展我校2018年 “活力团支部”的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牢牢把握“政治建团、思想立团、固本兴团、改革强团、从严治团”的总思路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深化改革,从严治团”的工作格局,将团支部工作和建设放在团组织建设最基础最突出最重要的位置,将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作为学校共青团改革的重要任务,着力破解基层团支部活力不足的重点难点问题,发挥好组织育人作用。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

三、活动范围

面向全校学生团支部,包括班级、社团、活动项目、实验室(工作室)、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班级团支部需获得2017年度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四、遴选条件

1.思想引领成效好。团支部坚持思想引领核心任务,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2.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3.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4.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总支)的工作和建设。

5.宣传展示活力强。团支部能够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五、活动安排

1. 组织申报(2018年12月20日前)

各团支部自主申报。班级团支部、实验室(工作室)团支部、宿舍团支部由学院分团委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社团团支部由校学生会社团部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活动项目团支部由项目负责人及负责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遴选。

各申报团支部需要制作视频、H5页面或图文综合类新媒体作品,对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传播;需要填写申报表、撰写不少于2000字的申报材料。材料纸质版、电子版(新媒体作品只要电子版)各一份于12月20日前交至安婧老师处。

各学院至少推荐1个团支部参加校级遴选

2. 校级遴选(2018年12月21日-25日)

校团委对各团支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校级2018年“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并进行公示。

六、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对此活动充分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类学生团支部开展创建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注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组织开展好遴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各团支部制作的新媒体作品须为原创,主题鲜明、内容新颖、寓意深刻。内容主要反映自“活力提升”工程开展以来,团支部在提升组织活力、工作开展活力、团员参与活力和宣传展示活力等四个方面的特色成果和经验做法,既可全景展示团支部活力提升的整体创建成果,也可以特景展示团支部活力提升的突出方面和典型特色。新媒体作品可分为微视频类、H5页面类和图文综合类。微视频类作品使用flv格式,视频长度4-8分钟。H5页面类作品基于H5网页技术,包括“云来”“兔展”“易企秀”等新媒体软件设计的产品,作品长度为10-20幅页面。图文综合类作品可包括漫画、书画、摄影、海报等作品,文体适合网络新媒体的语境语感,文字内容和配图和谐一致,以微信公众平台为载体发布,图片去水印。新媒体作品链接在申报表中一并报送。

 

 

 

附件: 兰州文理学院“活力团支部”创建申报表

附件: 兰州文理学院“活力团支部”创建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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