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聊 | 中华传统美德——“孝”

日期:2018-12-04   |  来源:兰州文理学院-青媒中心   |  浏览:52 次 [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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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是中国传统社会十分重要的道德规范,也是中华民族尊奉的传统美德。在中国传统道德规范中,孝道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优良传统。“孝道”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精髓。“孝”是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我国孝文化历史悠久,形成发展过程复杂,内容不断变化。据记载,孝字最早出现于《尚书·尧点》,“克谐以孝。”《尚书》以后的文献中对孝的记载很多,最早对孝作出解释的是汉代的许慎,他在《说文解字》中提到:“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善事父母可解释为奉养和服从父母。孝在西周至春秋之前,其初始是尊祖敬宗,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善事父母一经产生便成为了孝的基本涵义。狭义的孝,是指子代对父代和祖先的情感和相应的行为表现。这里的情感和行为是自发的、朴素的,也是最真实的。广义的孝既是指作为家庭伦理的孝,也指被泛化到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的孝。孝的基本含义是对父母的赡养和顺从,是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父母子女之间的伦理规范。

“孝”作为一种文化体系、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而发展的,而在当代孝文化作为一种最基本的亲系关系,应该也可以发挥它应有的当代价值,有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孝在中国历史上经历了几个历史变迁,先秦时期孝道的形成与确立、汉魏隋唐时期“以孝治天下”、宋元明清时期孝道走向极端化、愚昧化,近代孝道的变革与社会相适应。不论时代如何进步和改变,作为根源于人类血缘关系的"孝",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作用,影响着中国历代人们的思想,也成为支配人们行动的准则和评判人的德行的标准,虽然它的内容、实现形式及作用会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变化,但作为道德准则却依然有其存在的价值。

父母养育了我们,教会我们如何做人,是他们让我们明白生活的意义并给予我们极大支持。所以以后不管我们身在哪里,心一定要记住父母,而且要趁他们现在还在身边,多孝敬他们,还是那句老话,世上最不能等待的就是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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